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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60年代,信用卡在美国、加拿大和英国等欧美发达国家萌芽并迅速发展,我国香港地区和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在20世纪70年代、我国台湾地区在80年代、韩国在90年代也大力发展信用卡产业。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信用卡产业形成的背景和条件千差万别,发达国家之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产业发展模式大不相同,同一国家在不同阶段的发展模式也不尽相同。
一、主要国家和地区信用卡产业发展模式
1.市场主导、输出型的美国模式
市场主导、输出型的美国模式,是指美国依靠其庞大的经济基础和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了全球规模最庞大、实力最雄厚、体系最完善的信用卡产业。美国拥有全球信用卡产业标准的制定权和实施权、产品和技术的专利权、资格和行为的认证权,建立了覆盖全球的垄断性的收单网络和收单品牌,确保了美国在全球信用卡产业发展中的主导权。
(1)美国信用卡产业的历史与现状
美国是信用卡产业的发源地,信用卡在美国完全是市场自发产生的。1915年,美国的一些百货业、饮食业、娱乐业商户和汽油公司为招徕顾客,扩大营业额,在一定范围内发行一种金属徽章作为信用筹码,顾客凭筹码在这些商店及其分号赊购商品、约期付款。1950年,美国Diners Club正式发行签账卡,是全球第一张塑料货币。1951年,美国纽约弗兰克林国民银行发行了第一张现代意义上的信用卡,允许持卡人在指定额度内在指定商户消费。经过50多年的发展,美国已拥有全球最庞大的信用卡产业。
①规模庞大
截至2002年,美国总人口2.6亿,持卡人共计1.24亿,拥有至少1张信用卡的家庭共8400万户。信用卡量达5.23亿张,应收款共计6609亿美元;银行卡在非现金支付中的份额从1995年的2%上升为11.6%;ATM共20万台,占全球30%以上。
②集中度高
一是发卡机构集中度高。2001年全球前10大发卡机构中,美国占了7个,累计发卡量达3.23亿张,占全美发卡量的62%。二是收单机构集中度高。前10大收单机构的市场份额已上升到83%。三是收单网络集中度高。2001年,由Concord的Star、VISA的Interlink、FDC的Nyce组成的ATM和借记卡处理网络集中度达90%以上,由VISA、MasterCard组成的信用卡处理网络集中度达95%以上。
③借记卡地位提高
美国一直以信用卡产品为主。2002年的全部支付额中,信用卡交易共计18亿元,占98亿元交易总额的18%(其中支票35%,现金42%,其他5%)。但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借记卡快速增长,增速已超过信用卡。2002年4季度,美国信用卡零售额共447亿美元,增长2%;借记卡零售额290亿美元,增长28%。截至2002年底,全美借记卡发卡量占总发卡量的34%,占持卡零售额的35%,占信用卡总交易额的40%。借记卡规模不断扩大,在支付中的地位日益提高。
④收单网络多样化
美国建立了信用卡、借记卡分别处理的收单网络。一是建立了主要处理信用卡的覆盖全球的4大收单网络和收单品牌,其中VISA、MasterCard还大量处理借记卡业务。二是建立了专门处理密码借记卡和ATM业务的ATM/EFT收单网络,2002年3大EFT网络处理商Concord的Star、VISA的Interlink、FDC的Nyce分别占有市场份额的58%、11%、11%。FDC在2003年收购Concord公司后,已成为美国最大的借记卡处理商。三是自动清算所网络。一些商户绕过信用卡网络和EFT网络,通过低成本的ACH支票处理网络发行零售借记卡。2002年上半年美国主要收单品牌的基本情况见表1,2002年美国EFT借记卡交易商排名见表2。
⑤盈利能力强
美国以信用卡产品为主,产业利润较高。2002年,循环利息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为63.31%,预借现金收入占16.37%,信息交换费收入占11.73%。2002年全美银行信用卡收入共计105亿美元,占全部银行收入的10%,比上年下降2.6个百分点。VISA、MasterCard在2001年、2002年的税后资产收益率为2.18%和1.99%,略有下降,但仍高于银行的资产收益率。2001年花旗银行信用卡净利润共24.6亿美元,占花旗银行全部利润的31.5%。2001年全球10大发卡机构中美国发卡机构的盈利能力见表3,2002年美国信用卡公司收入支出结构见表4。
(2)美国信用卡产业发展成因
①完全市场化的经营机制
美国信用卡产业从萌芽到成长、成熟完全是市场自发产生的。美国完全市场化的经营机制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发卡主体多。在美国,不仅银行可以发卡,石油公司、零售商、旅游娱乐公司和制造企业都独立或合作发行了信用卡,并创造了可观的利润。美国运通旅游公司发行的卡片质量较高,2002年发卡4465万张,净利润21.4亿美元,卡均利润47.9美元;同期花旗银行发卡量共计8132万张,净利润24亿美元,卡均利润29.5美元。美国的信用卡产业规模参见表5。
二是,专业化分工合作多。美国是联邦制国家,上万家银行中绝大部分是地区性、区域性的中小商业银行。因为独立从事信用卡业务的投资大、效果差,还要受联邦及州银行法律的制约,所以这些银行只能向本地居民提供产品和服务。为提高投资效果,美国信用卡产业在发展初期就走上了合作分工的道路。1959年,美洲银行在加利福尼亚洲发行了美洲银行卡,并与加利福尼亚州之外的10家银行合作成立了NBI,允许其他银行发行美洲银行卡。该组织于1976年从美洲银行中独立出来,成为VISA国际组织。1951年发行了美国第一张银行卡的弗兰克林国民银行也在1966年联合16家银行成立银行同业信用卡协会Interbank,并在1976年更名为MasterCard国际组织。VISA、MasterCard两大组织正式成立后,通过商户网络、结算清算交易资源的共享,解决了中小发卡机构自行投资建设网络成本高、效率低、效益差的问题。并且,吸引了大量中小银行发卡,提高了对两大组织数据转接、授权处理能力的利用率,获得了显著的规模经济效益,进而发展成为全球性的垄断机构。此后成立的美国EFT借记卡网络也采取会员合资经营的方式以降低投资成本。
专业化经营下,产业分工不断细化和深化,促使外包成为信用卡产业的主要经营方式,造就了FDC、VISA、MasterCard等全球化、综合化的专业性服务机构,提高了全社会生产效率。一些发卡机构的数据处理还采取自建和委托外包并行的策略。1999年按应收账款余额划分的发卡机构外包业务比重对比见表6,2002年美国20大发卡机构的系统建设情况见表7。
三是,公司化经营绩效好。美国信用卡产业的公司化经营体现在发卡、收单、数据处理、数据转接和商户开发等产业链的各个领域。美国金融业采取分业经营方式,20世纪80年代政府把信用卡产业列入监管范围后,银行等发卡机构都成立了独立的信用卡公司。公司化经营的作用在于核算清晰,便于调动从业者的积极性;便于分散经营风险,避免信用卡公司的经营亏损影响企业的整体效益;便于出售信用卡业务,实现投资价值的最大化;便于在发达的金融市场上获得贷款(含母公司)、拆借(含母公司)、发行股票和债券,提高对社会资本的利用能力,如美国第三大发卡机构MBNA是美国最大的上市信用卡公司。数据处理和网络运营商、上市公司FDC在2003年收购了上市公司、全美最大的借记卡交易处理商Concord EFS。截至2002年底,美国Spiegel Group发行信用卡应收账款有担保债券6支,金额共计22亿美元。
四是,兼并经营多。作为联邦制国家,为保护地区经济安全,美国限制银行从事跨州业务,迫使银行大量通过兼并收购来开展跨地区业务,增强竞争能力,获取规模经济效益和范围经济效益。1990年美国信用卡产业出现饱和迹象后,纵向、横向兼并层出不穷,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为扩大规模, MBNA在1999~2001年收购了10家信用卡公司,新增应收账款超过50亿美元。为扩大交叉销售能力,花旗银行在2003年兼并了美国最大的百货卡和银行卡拥有者Sears公司规模为294.4亿美元应收账款的信用卡业务,使花旗银行成为美国最大的百货卡公司。专门从事信用卡数据转接的VISA、MasterCard分别在1982年、1988年收购了Interlink、Cirrus网络,从而把触角延伸到借记卡领域。1999年,借记卡交易处理商、上市公司Concord EFS收购了当时交易排名第三的MAC网络,2001年又收购了Star网络,拥有的ATM从5.25万台增加到18万台,成为美国最大的区域EFT网络,但在2003年Concord公司本身也被FDC以70亿美元收购。
五是,全球化经营范围广。美国的全球化经营意识体现在各个产业的各个领域,信用卡产业也不例外。信用卡在美国发展成熟后,其产业链随美国人的全球流动以及美国产品、资金和技术的全球扩张而扩张,造就了一大批具有垄断能力的全球性产业链巨头,获得了全球性的规模经济效益和范围经济效应。到目前为止,VISA、MasterCard已把收单网络扩张到全球170多个国家,带有其标识的信用卡占全球发卡量的90%以上,拥有的信用卡专利技术占全球的95%以上,控制了全球信用卡产业发展的主导权。花旗银行在全球发行信用卡,1996年其发行的6100万张卡片中,亚太区有700万张,拉美地区有910万张。花旗银行还通过设在新加坡的数据处理中心和设在我国香港地区的客户服务中心提供低成本的作业服务。MBNA已把触角伸到西班牙、加拿大等国家。FDC的V+卡处理系统、Unysis的Unicard处理系统在美洲、欧洲、亚洲得到广泛使用。FDC在2002年收购Paysys公司后,依靠后者的网络迅速进入了发展中国家市场,并积极在加拿大、澳大利亚开展数据处理业务,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信用卡数据处理机构。IBM积极向泰国、菲律宾和我国台湾、香港地区等提供信用卡主机、系统外包、顾问咨询等产品和服务。
②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
美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具备独立自主发展信用卡产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作为全球信用卡产业的发源地,美国的信用卡产业发展道路没有任何经验可借鉴,必须依靠本国力量,走完全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美国从1950年产生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卡起,到1966年才成立银行卡同业协会,到1976年才产生VISA、MasterCard组织,此后才有实力逐步向其他国家和地区扩张。美国完全依靠本国力量建立了庞大、完整的信用卡产业链体系和覆盖全球的收单网络和收单品牌。
③崇尚债务消费的文化
美国人历来崇尚提前消费、债务消费,信用卡正是实现这些的有效载体。1992年,美国有6000多万户家庭(约占全部家庭的80%)使用信用卡消费,其中近43.4%的家庭有信用卡债务,而有抵押贷款和房屋产权贷款的家庭比重仅为38.7%,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家庭仅占45.8%。1990~1995年,银行信用卡信贷余额增长77%,其他消费信贷增长仅19%。
④建立了完善的资信体系
美国制定了保护银行、消费者和收单机构利益的法律法规,建立了成熟、完善的资信体系,构筑了信用卡产业规范、安全、高效运作的基础。1970年前,美国没有专门针对银行卡的法律法规,主要沿用传统的《银行法》。1970年联邦贸易署(FTC)禁止银行未经消费者同意就寄送信用卡,成为联邦政府的第一个信用卡规范。此后,美国相继形成了《公平信用报告法》(Fair Credit Reporting Act)、《平等信用机会法》(Equal Credit Opportunity Act)、《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Fair Debt Collection Practice Act)、《公平信用结账法》(Fair Credit Billing Act)、《诚实租借法》(Truth in Lending Act)等法律法规和Z条例(Regulation Z)、《信用卡发行法》(Credit Card Issuance Act) 等行政规章,减少了欺诈、伪冒行为的发生。美国还建立了专业化、多层次的信用体系,美国的Transunion、Experian、Equifax专门负责消费者资信数据库;有1000多家信用局(Credit Bureau)提供征信、评级、商账追收和信用管理服务,每年提供5亿份信用报告;有信用管理协会、信用报告协会和美国收账协会等机构协助信用管理。有信用瑕疵的持卡人的信用消费、求职和日常生活受到很大制约,几乎寸步难行。信用破产者需用至少7年时间来重建个人信用。由于违反诚信行为的惩罚性成本很高,银行和持卡人都非常重视建立和维护个人资信,降低了信用卡欺诈和恶意透支的风险,保障了发卡机构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夯实了产业发展的基础。
⑤形成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美国推崇市场竞争并不意味着政府在市场中无所作为,美国政府一直提倡公平竞争,反对行业垄断。在鼓励跨国性垄断组织向海外扩张的同时,美国政府采取措施限制垄断组织在国内的垄断行为。一是政府积极协调各项收费。1998年,为确保ATM正常运行,美国加州的银行要求顾客支付3美元的手续费才能从ATM取款,但被加州政府禁止。二是统一利率。20世纪70年代,美国许多州都有高利贷法(Usury Law)对利率进行限制,但各州利率不同。当时出现了通货膨胀的高峰,这极大地压缩了银行的获利空间。明尼苏达州Marquette National Bank状告纳布拉斯加州First National Bank of Omaha的下属附属公司First of Omaha Service Corp在明州发行的信用卡利率低于纳州但高于明州上限,最高法院1978年判定原告败诉,认为First National Bank of Omaha是全国性银行,可以不高于银行所在州(银行注册的所在州,而不管该银行在哪里争取客户)利率上限的任何利率提供借贷。从而促使许多银行把注册地从利率上限低的州搬到利率上限高的州,如花旗银行把信用卡公司从利率上限为12%的纽约州搬到了上限为19.8%南达科达州,迫使各州纷纷提高利率上限以吸引更多的银行机构,促成了全国统一利率市场的形成。1980年3月卡特总统宣布对银行信用卡未使用的信用额度实施15%的无息资本准备金后,为降低成本,发卡银行纷纷宣布收取年费,使得银行信用卡业务转亏为盈,改变了此前娱乐卡收年费,但银行卡、商场卡不收年费的格局。三是控制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垄断行为。在美国,商户与收单机构、第三方服务商与收单机构和收单机构之间的诉讼此起彼伏,有利于降低产业垄断者的垄断利润和增强创新能力,以及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的利益。1976年前,VISA、MasterCard两大组织的会员资格是排他性的,两大组织争夺银行成员的竞争激烈,并相继建立了稳定高效的网络。1971年7月,NBI(VISA前身)在阿肯色州小石城的一家成员银行Worthen Bank and Trust Company状告NBI违反《反垄断法》,认为排他性规定无异于非法的团体抵制,该案后来在庭外和解。为避免类似的官司,NBI在1974年向司法部反垄断局提出允许银行可同时加入两大组织的请求并获准,此举也使得发卡银行能迅速向异地扩张,使花旗银行依靠直接邮寄成为全美最大的发卡机构。但25年后两大组织又被迫走回头路,1998年美国运通公司向美国司法部起诉VISA、MasterCard非法垄断,认为多数银行同时加入VISA、MasterCard削弱了两家组织之间的竞争和抑制了创新。该诉讼在1999年取得了胜利,发卡银行承诺在5年时间里将90%的信用卡业务交于VISA或MasterCard中的一家,花旗银行、大通银行分别在1999年3月和2000年初把他们的信用卡业务全部交给了MasterCard;美一银行、美洲银行也在2000年与VISA签订了全面合作协议。2003年6月,以沃尔玛为首的商户起诉MasterCard、VISA高额收费也获胜,并获赔30.5亿美元。
基于上述分析,把美国信用卡产业发展模式称为市场主导、输出型模式。
(3)美国信用卡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产业风险集中
美国信用卡产业的全球扩张和全球兼并极大地提高了产业集中度,统一了业务标准和作业流程,意味着信用卡产业更容易被黑客侵袭而增加客户资料流失的可能。2003年初,黑客攻击了位于内布拉斯加州的奥马哈数据处理中心和独立销售组织DPI商务服务公司的约1000万信用卡账号。2003年2月19日,MasterCard、VISA和运通三大巨头承认有800万信用卡账号遭黑客攻击,成为有史以来最大的信用卡资料泄密事件。为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被窃,美国各州正加紧立法,如加州要求发卡行将失窃信息通知持卡人,联邦政府即将通过《身份盗窃和金融隐私的保护法案》。美国信用卡业还在技术网络通信层面加强了对客户资料、交易信息和交易资金的安全监控和保护。
②经济风险大
据美国消费者联合会统计,美国8000万拥有信用卡的家庭中,只有43%的消费者每月偿清信用卡欠款,未清偿户平均欠款6000~7000美元。这既是美国信用卡产业利润丰厚的原因,也意味着一旦银行降低客户可用额度,许多持卡人将因不能按时还款而陷入破产危机,进而可能导致银行危机。
③产业垄断多
目前针对VISA、MasterCard的诉讼层出不穷,但网络产业的扩张特性决定,短期内难以改变两大组织的垄断地位和垄断行为。沃尔玛针对VISA、MasterCard的诉讼获得胜利后,VISA、MasterCard已采取措施转嫁损失,如VISA将对前100家借记卡商户转品牌征收高昂的违约费等。预计未来垄断组织还将面临反垄断诉讼。(待续)
4.市场主导、输入型的我国香港地区模式
市场主导、输入型的我国香港地区模式,是指我国香港地区立足于完全开放的市场环境,依靠完全市场化的经营机制,形成了借记卡依靠本地网络、信用卡依靠国际组织的格局。
(1)我国香港地区信用卡产业历史和现状
我国香港地区信用卡产业源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它是伴随着大量欧美人士赴港进行商务活动、旅游而产生的。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香港地区信用卡产业已相当成熟。
①规模大
香港金融管理局统计显示:2001年,全港人口670多万,其中劳动人口仅340多万,信用卡量共1100万张,人均持卡3.5张;当年持卡消费达到1630亿港元,持卡人信用余额627亿港元;本地商户收单量达到1262亿港元;发卡行当年总收入74亿港元,净收入50亿港元。
②产品结构合理
我国香港地区商业银行发行的信用卡共1100万张,全部带有5大国际收单品牌的标识。贴有EPS(香港迅通)标识的借记卡超过700万张,JECTO(香港银通)公司还发行了带有JETCO标识的提款卡1000万张。
③发卡机构规模小
我国香港地区100多家本地银行和外资银行中,29家银行共发卡1100万张,即每个发卡行平均卡量仅40万张,位居第一的渣打银行发卡量仅250万张。发卡机构普遍规模较小、实力较弱。外资背景的发卡机构占据了60%以上的市场份额,并凭借其占领高端客户市场的优势和强大的交叉销售能力,垄断了绝大部分利润。美国大通银行香港分行的信用卡业务在1997年取得的净利润共计4.47亿港元,其卡量占大通全部卡量的比重为1%,但净利润占16%以上。2002年1季度我国香港地区主要发卡机构市场份额和撇账率见表15。
④建立了本地借记卡收单网络
本地网络主要处理ATM存取款和POS借记卡业务,其中香港银通负责ATM网络,香港迅通负责POS网络,香港迅通商户超过1万家。
⑤外资垄断了信用卡收单网络和品牌
我国香港地区没有建立本地收单品牌。信用卡收单网络主要依靠VISA、MasterCard、JCB、American Express、Diners 这5大国际组织,其中VISA商户超过8万家。
(2)我国香港地区信用卡产业发展成因
①市场全面开放
我国香港地区信用卡市场的开放程度最高,吸引境外产业资本大量进入,并占据了主要市场份额。VISA、MasterCard等5大全球收单品牌很早就进入我国香港地区,建立了覆盖全港的信用卡收单网络。我国香港地区市场较小,本地银行没有实力建立数据中心,全球第二大发卡产品供应商Sema公司因此成立了数据处理中心,向实力小的本地发卡银行和外资背景的渣打银行、AIG提供数据处理外包服务。EPS交易处理系统还租用汇丰银行的主机,委托汇丰银行进行管理,员工人事关系也隶属于汇丰银行。总的说来,外资基本控制了我国香港地区信用卡产业链的主要环节。
②政府干预少
一是发卡准入管理松,我国香港地区没有单独的关于信用卡发行的管理办法,但不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信用卡。二是对涉及资金结算、清算的支付网络体系的要求低。
③以事业部制为主
由于市场小、竞争激烈,我国香港地区银行都把向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终身服务放在首位,通过行内的客户共享和交叉销售扩大客户的边际利润贡献。为方便核算和考核,包括汇丰、渣打在内的发卡银行的信用卡经营管理部门多以银行附属事业部的形式出现。在全部发卡机构中,中银信用卡公司是惟一的信用卡公司,其前身是中银集团收购的当地8家银行的信用卡业务,被改造为独立的信用卡公司。
④开展联合经营
我国香港地区信用卡在本地和境外使用全部依靠国际组织。为方便本地发行的借记卡的跨行消费和跨行取款,本地银行在产业发展初期就自发走上了后台作业共享、数据转接网络共享的联合经营道路。1982年中银香港、上海商业银行、永隆银行、东亚银行和浙江第一银行等5家持牌银行发起成立了香港银通公司,是我国香港地区惟一从事ATM跨行服务的机构,目前会员包括33家香港银行(包括香港本地银行和外资银行)和8家澳门银行,在港澳有近1700台ATM。1984年我国香港地区26家银行出资成立了香港迅通公司,是惟一提供借记卡POS收单处理的机构,目前有商户1万家,POS 2.5万台,其中7000台为香港迅通自己所有。与VISA等国际组织在全球同时拥有ATM和POS收单网络不同,香港银通、香港迅通完全独立经营。为方便港民到澳门、内地旅游等,两大网络在澳门、内地分别向对方领域扩张。比如,香港银通拥有的1000万张JETCO提款卡已能在澳门诚兴银行和银联深圳分公司的POS上使用,香港迅通公司也和澳门诚兴银行合作,方便EPS卡在澳门诚兴银行使用。
我国香港地区是内地出境人数最集中的地区,为吸引内地居民在港消费,2003年香港金融管理局与人民银行协商,自2004年元旦开始,允许银行受理内地发行的银联标识卡,首批开放1100台ATM和5000台POS受理银联标识卡;允许银行发行人民币信用卡。2004年1月18日,银联标识卡正式在我国香港地区使用,开辟了信用卡产业发展的新篇章。
综上所述,把我国香港地区信用卡产业发展模式称为市场主导、输入型。
(3)我国香港地区信用卡产业存在的问题
①贷款利率过高
根据我国香港地区《放债人条例》的规定,年息超过48%属于敲诈,法庭可重新商议有关交易;高于60%则属违法。但银行并不受《放债人条例》的约束,《银行条例》也没有限制贷款利息的规定,因而我国香港地区信用卡的利息及收费不受任何法律的限制,以致不少银行信用卡现金透支的年息超过80%,已成为名副其实的高利贷,此举给银行带来巨大利润,也使许多消费者背上了沉重的利息包袱。
②违约持卡人增多
1998年4月1日我国香港地区修改了《破产条例》,将个人破产期限由7年减少到4年,导致大量个人宣布破产以逃避债务。目前60%的个人破产案与信用卡有关,给发卡机构带来巨大压力。截至2002底,全港未偿余额约600亿港元,当年信用卡撇账额约80亿港元,占应收账款的13%,其中东亚银行有19%的持卡人已停止支付信用卡欠款;香港道亨银行50%的坏账来自破产案。香港金融管理局已在2001年6月要求发卡机构严格评审信用卡信贷政策和监控制度。
③资信中心不完善
1982年我国香港地区就开始建立消费信贷资料库,经过20多年的发展,基本涵盖了所有消费信贷的负面资料,已被广泛运用。但消费信贷资料库中没有消费者的正面资料,导致消费者向多家银行贷款,引发过度放贷。1998年我国香港地区破产案共900件,2002年共2.5万多件,每个破产人平均向12家机构贷款,借款额是工资的40倍,银行无法有效控制风险。为此,2003年8月以来,有关机构开始把正面资料纳入消费信贷资料库,香港金融管理局也要求银行全面参与建设
5.混合、输入型的我国台湾地区模式
混合、输入型的我国台湾地区模式是指在台湾当局推动下,通过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我国台湾地区建立了成熟的信用卡产业,形成了外资为主的收单品牌格局。
(1)我国台湾地区信用卡产业历史和现状
我国台湾地区信用卡产业始于20世纪80年代,用了10年时间就成为一个成熟的市场。目前,信用卡已成为非常普及的消费支付工具,约有30%~40%的持卡人使用循环信用透支消费,60%左右的持卡消费额通过分期还款方式偿付,增加了银行的收入来源。
①发展快
到2002年底,我国台湾地区总人口2257万人,持卡人达700万人,信用卡发卡量共6321万张,比1992年增长29倍;消费额8376亿元新台币,比1992年增长22.3倍,占全社会消费额的14.8%;应收账款共3448亿元新台币,预借现金共170亿元新台币;有POS 15万台。1992年与2002年我国台湾地区信用卡业务量比较见表16。
②信用卡是主导产品
我国台湾地区一直以信用卡为主,但近来由于风险提高,也积极发展借记卡产品。到2002年底,共发行借记卡2200万张。
③发卡主体多
在我国台湾地区,除银行外,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都可以发卡。如美国AIG保险公司发卡30万张。
④发卡机构规模小
我国台湾地区地区市场较小,发卡机构共60家,收单机构14家,本地商户13万家,我国台湾地区发卡机构的规模较小。到2003年7月,最大的发卡机构中国信托的市场集中度仅15%,前4大发卡机构合计的市场集中度为37%,表明市场竞争激烈。2003年7月我国台湾地区信用卡量排名见表17。
⑤建立了本地收单网络
我国台湾地区的POS和ATM分开经营。台湾联合信用卡处理中心(原名财团法人联合签账卡处理中心)负责POS业务,到2001年底,有会员银行41家;可签账特约商户10.1万家,其中联合处理中心自己的商户6.5万家;直接布放的POS、EDC共5.8万台;当年服务费收入为10亿元新台币,净收入为4亿元新台币。财金资讯公司(原名金融资讯服务中心)专门负责ATM业务,截至2001年底,拥有ATM 14 863台。联合信用卡处理中心和财金资讯公司都没有在海外建立处理网络,因而我国台湾地区信用卡的海外使用全部依靠国际组织。
⑥本地收单品牌实力极弱
我国台湾地区也曾建立统一的收单品牌--梅花卡,但截至2001年底,带有梅花卡标识的流通卡量仅占0.53%,全球5大发卡品牌的市场份额达99.47%,其中VISA、MasterCard占94%以上。2001年我国台湾地区收单品牌市场份额见表18。
(2)我国台湾地区信用卡产业发展成因
①当局加强管理
台湾监管部门在1976年就开始对信用卡进行统一管理,要求银行统一发卡标识和加入本地收单处理中心,并在1983年、1984年先后成立联合信用卡处理中心、财金资讯公司分别负责POS、ATM跨行结算服务。台湾 财政部 1981年10月颁布的《联合签账卡业务管理要点》提出 办理签账卡业务银行(包括内、外资银行)必须加入中心,银行负责签卡业务,中心负责集中清算、委托收单业务,所有交易必须在本地完成清算程序 ,使得联合信用卡处理中心成为我国台湾地区独家从事收单业务的机构。我国台湾地区1996年允许商业银行从事收单业务后,未能动摇联合信用卡处理中心最大收单机构的地位。2001年联合信用卡处理中心处理流通卡交易2430万张,占信用卡市场的77%,转接的交易额占67%以上。台湾当局还积极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1993年制定了《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加强了准入监管;2000年制定了《信用卡业务自律公约》,加强了对特约商户的管理。
②市场化程度高
一是采取市场化的费率形成机制。跨行手续费标准由财金资讯公司和联合信用卡处理中心协调制定,采取固定发卡行收益、由收单机构与商户协商确定的办法,控制了手续费的下限,确保市场竞争有序进行。虽然手续费率已从1992年的3.93%下降至2001年的1.87%,减少全行业利润160亿元新台币(约40亿元人民币),但促进了收单市场的扩大和环境改善。二是大量采用外包经营方式。由于发卡处理系统的投资巨大,但国际上的供给充足,已不再成为核心竞争力,因而我国台湾地区信用卡业大量采取外包方式,并发挥IT开发、应用能力强,产业分工细的优势,在市场管理、客户分析和商户管理等方面发展了大量应用技术,极大地提高了市场竞争能力。信用卡业还把资料录入、卡片制作、账单处理、商品销售、网上服务和数据处理等非核心作业大量分离成独立的专业化、社会化公司,延长了产业链条,提高了深加工能力,取得了显著的规模经济效应。比如,台湾经贸科技有限公司为台新银行、台湾合作金库、第一商业银行和联邦商业银行提供数据处理服务,东捷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为台新银行、庆丰银行、玉山银行、花旗银行和友邦银行提供账务处理、账单打印、账单邮寄和直销服务等。
③对本地收单品牌保护不力
我国台湾地区信用卡产业发展初期就试图建立本地收单品牌。 财团法人联合签账卡处理中心 在1983成立后,1984年就发行了在本地使用的 联合签账卡 --梅花卡,1989年签账额为74亿元新台币,市场份额为77%。但在向外资开放市场后,梅花卡品牌迅速萎缩,到1994年,签账额仅120亿元新台币,市场份额仅9%,2001年更下降为0.53%。同期VISA、MasterCard合计签账额从30亿元新台币上升到938亿元新台币,市场份额从23%上升到71%,2001年又上升到95%。梅花卡衰败的原因在于:一是我国台湾地区经济实力有限,人口规模小,没有实力斥巨资在境外建设庞大的收单网络。二是联合信用卡处理中心由台湾当局牵头,市场意识淡薄,忽视梅花卡国际网络的建设,不能满足本地发卡机构的国际化需要,迫使持卡人大量申请VISA、MasterCard卡。三是我国台湾地区过早向花旗银行等国际发卡巨头开放市场,1988年花旗就获准在台发卡,这些外资发卡机构依靠合理风险下的经营理念开展信用卡业务,对本地发卡机构持有的最低风险的经营理念构成极大冲击,迫使本地发卡机构把重点放到抢占客户尤其是出境频繁的客户方面,从而大量依靠VISA、MasterCard发行国际卡。
虽然我国台湾地区试图建立本地独立的收单品牌,但最终没能成功,因此,将其信用卡产业发展模式称为混合、输入型。
(3)我国台湾地区信用卡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对犯罪惩罚不力
我国台湾地区信用卡欺诈犯罪非常严重,据台湾联合信用卡处理中心统计,我国台湾地区信用卡欺诈损失逐年上升,1997~2000年各为2.2亿、3.7亿、6.9亿、30亿元新台币,占信用卡消费额的千分之四,位居全球之首。我国台湾地区有多个制造、使用伪卡的犯罪集团,已成为全球伪卡犯罪的 天堂 ,原因在于对伪卡犯罪的量刑和处罚过轻。目前,台湾当局正全面推行信用卡产业的EMV化,以求有效降低产业风险;台湾发卡机构正积极依靠神经网络等技术加强风险控制。
②过度竞争
1992年我国台湾地区放松金融管制,实行金融自由化后,由民营资本出资组建的16家新银行全部介入发卡领域。这些银行依靠灵活的经营机制开展竞争,借短贷长、免年费和开卡送礼品的产品战、价格战、广告战此起彼伏,甚至到了白金卡永久免年费的地步,成为全球竞争最激烈的市场。台新银行自1993年发卡以来,在信用卡广告宣传方面的投入已超过30亿元新台币。由于规模小、营销成本高,除中国信托、台新银行等几家外,其他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处于亏损状态。虽然外资发卡机构的卡量少,但依靠服务和交叉销售取得较好了较高利润,如AIG仅靠30万张卡片就取得了可观利润。
③面临金融控股公司改革浪潮的冲击
2002年以来,我国台湾地区兴起了成立金融控股公司从事混业经营的浪潮,如2003年国泰银行与世华银行合并、万通银行并入中国信托商业银行等,已对本地信用卡产业产生深远影响。由于各行信用卡处理系统、产品、功能和价格以及企业文化和运作模式完全不同,需要对资源进行整合,这对各行的盈利能力造成了影响。比如,国泰银行信用卡循环信用利息下降0.2个百分点,直接减少收入9000万元新台币;隶属建华金控的安信信用卡公司的发卡量90万张、应收款80亿元新台币,其中为期3年、金额为40亿元新台币的应收款已在2003年4月出售给荷兰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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