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自动化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80|回复: 0

揭露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大连汇通德商品经营有限公司现货大连油诈骗内幕 - 比特币今日价格

[复制链接] |主动推送

285万

主题

285万

帖子

855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8553710
发表于 2022-9-11 07: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揭露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大连汇通德商品经营有限公司现货大连油诈骗内幕
大连汇通德商品经营有限公司以现货(大连油)为名,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违法经营期货,引诱诈骗本人钱财。
2016年4月大连汇通德商品经营有限公司,以代理商的身份引诱诈骗。通过qq聊天,网上晒期货原油赢利单,引诱本人做现货原油(大连油)。在此期间,我一共入金193000元,一共出金58000元,二者相抵,一共亏损135000元。通过学习有关文件,以及网络电视的报道揭露,我才醒悟到:我的投资亏损不是正常亏损,而是被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622会员单位大连汇通德商品经营有限公司以非法隐弊手段骗取的。
二、以下是大连汇通德商品经营有限公司诈骗的证据
1、大连汇通德商品经营有限公司的业务员柯某在电脑上给我远程开户,让我发个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及银行卡正面照片就可以了,然后绑定建行银行卡入金激活帐户,前后不过几分钟,我们没有签名,也没有拿到任何协议书。这种做法属于违规开户。
2、故意隐瞒风险,虚假宣传诱惑,说只赚不赔,宣传大连油是T+0交易模式,不仅可以当天买卖还可以一天做好几次行情,赚几次钱,可以买涨买跌,双向操作,涨跌都赚钱,风险可控。投资大连油比投资股票风险要小!实际上是股票每日涨停跌停板是百分之十,而大连油是加了50倍的杠杆,比股票风险要大很多。这种诱导开户,夸大盈利,隐瞒风险,说买涨买跌都能赚钱的属于诱骗。
3、制定不公平的制度。公司却采用期货模式设立电子交易平台,并制定对公司有利、缺失公平公证的交易规则,在全国招揽客户参与原油(大连油)交易活动,从而达到座庄收取高额的手续费,点差,仓储延时费等目的,甚至以隐蔽、欺诈的手段让客户亏损(行话为“头寸”)直接诈取客户的钱财,非法获得盈利。
4、虚假宣传银行三方托管,经银行咨询,说根本就不是第三方托管,只是开立的一般结算账户,仅履行交易结算职责,只是网银中的一个模块“E商贸通”,实际上我们的钱一入金就直接转到了该公司的对公帐户21201505810052505336上,从一开始就已经被其非法占有,根本不是什么三方托管,随后的交易行为都是为掩盖其诈骗行为而设置的欺骗手段。所谓的银行第三方托管实际上就是一个骗局。
5、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规定,我国成品油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而你们的交易软件成品油报价交易系统交易端所产生的是国际市场报价,只不过是引用参考了国际原油价格走势而已,根本没有实物交割。即完全不可能与国际市场接轨!现货交易不是在真正的交易,只是一个封闭的电子盘而已,而且他们可以通过卡盘,业务员喊反单、滑点等手段操控价格走势,根本无法让你获利,这是诈骗行为。
6、大连汇通德商品经营有限公司,还违反了国办发(2012)37号、国发(2011)38号和证监发(2013)74号明文规定禁止的以电子商务名义和集中交易方式进行的标准化合约交易,采用T+0,双向交易,集中竞价,高杠杆,连续竞价,买空卖空,标准化合约的交易模式,是国家严厉打击的非法期货行为。
7、根据《证监会关于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2013年12月31日证监办发〔2013〕111号)附件《关于认定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标准和程序》的规定:商品现货市场组织的交易活动构成非法组织期货交易的,其会员、加盟商和代理商等代理投资者进行交易的活动,同时构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所称的“擅自从事期货业务”。不具有期货交易资格,却诱骗投资者交易,并通过操纵交易数据进行虚假交易,骗取投资者财产,这完全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规定,构成网络诈骗罪。严重构成了公安部公布的48种诈骗手法的第46条金融交易诈骗。
目前,由于国家对现货的打压,他们不敢做现货原油了,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通过农产品,微投等投资手段用虚拟平台诈骗投资者,希望看到此文章的人,不要再操作了,以免上当受骗。
欧易官网交易所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期货交易自动化论坛

GMT+8, 2024-11-24 02:36 , Processed in 0.074943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