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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金华市区某银行发生一起抢劫案,储户周先生30万现金被抢。案发后不久,警方破获了这起抢劫案,但只追回了部分赃款赃物,昨天,周先生将银行告上了法庭。
从监控录象中,可以清楚的看到周先生在金华市开发区建设银行遭到抢劫的一幕,当时,周先生共被抢走了30万元。案发后不久,金华警方很快侦破了这起抢劫案,但只追回了部分赃款赃物。周先生认为,抢劫是在银行大厅柜台发生的,而且,抢劫发生后,银行大堂里没有任何安全防范措施,当时甚至没有保安协助追逃,才造成30万元轻易被抢。周先生于是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银行赔偿他的各种损失共十九万元。
周先生:从抢前、抢中、抢后,它(银行)都没有起到一个保护我们储户的利益,这种营业场所是很特殊的,它这样子的话比大街上都要好抢,还不如大街上,大街上我还有点防备,在(银行)大厅每个人进去后都会有点安全感。
针对周先生的起诉,银行方面认为,他们无法赔偿他的损失,但是会尊重法院的判决。
即使营业部内保安在,安全措施也健全,,那么客户被抢了,银行也要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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