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资本金,向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企业存款等.其中,资本金是其最基本的来源,发行的金融债券则是国家开发银行最主要的资金来源,自94年开始筹措资金,已成为国内债券市场上仅次于财政部的第二大发债主体.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向境外筹集资金,向中央银行再贷款,向社会发行一定数量的财政担保建设债券等方式来筹集资金.
国际上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主要分为以财政融资为基础和以信贷融资为基础.前者由财政提供无偿或低成本的财政性资金,由开发性金融机构转用于政府指定的领域,实现财政政策目标.如日本政策投资银行.后者依靠国家信用和一定的财政支持,在市场上融资,运用信贷融资的规则实现政策性目标,如我国的国家开发银行.
我国的国家开发银行的职能定位是,依靠国家信用,以信贷融资为基础,通过国家信用证券化,支持对国民经济由重大影响的产业和项目建设.在相当时期内,贷款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并在促进中西部地区的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与商行相比,虽然同属于信贷融资领域,国家开发银行是依靠国家信用,在基础设施等长期融资领域发挥批发银行的作用,通过国家信用,把商行的资金聚小额为大额,续短期为长期,从而提供数额大,期限长的信贷支持,保持强大的资金供应能力,在长期融资领域发挥主力银行的作用,弥补商行长期信贷功能的缺陷.而商行依靠商业信用,在消费和短期融资领域发挥零售银行作用,主要提供短期资金和消费信贷.
二者的关系在于,国家开发银行利用银团贷款,资产置换等方式发挥导向作用,商行提供配套流动资金贷款,并在确保支付有富余资金的基础上,在期限和数量有限的范围内提供一些长期贷款,发挥配合和辅助的作用.因此,开发银行和商行在资金上是配合与组合关系,在方向是导向与跟进关系.
由于国家开发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只要能够保本微利,开发银行就会对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和产业建设项目进行支持.目前我国的基础建设还很欠缺,因此,在今后较长的时期,国家开发银行有着广阔的业务发展前景.
国家开发银行的作用包括:
支持作用.a,支持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的发展,推动产业成长和优化;b,在区域政策上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开发以及老工业基地的技术改造.c,支持国家重点建设.
倡导作用.鼓励风险投资和对重大高新技术项目开发给予优惠贷款,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流向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产业进步.
补充作用.一是承担国家急需发展的,风险大,周期长,赢利性差,商行不愿承担的重要产业项目.二是不与商行竞争.商行认为有利可图的项目优先让商行承担.
服务作用.开发银行除了在资金上对项目进行支持,同时从项目选择,计划制定和实施到投资等各阶段提供技术,管理,人才信息和服务咨询等多方面的服务.而目前我国的国家开发银行在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
发展方向和市场定位不够明确.
缺乏健全,完善的信贷管理机制.
资产负债结构不尽合理,潜存经营风险.
业务范围和经营品种单一,金融指责和运作手段不配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