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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银行卡,你会用吗?《透支计息方式有差异》 - 金融行业 - ITPUB论坛-专业的IT技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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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11 11: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工行牡丹卡中心对其《牡丹国际信用卡章程》进行了修改,规定从12月8日起,牡丹国际信用卡的计息方式将发生变化:到期不能全额还款时,已偿还部分也要开始计收利息,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的待遇。
而此前,牡丹国际信用卡持有者到期未能全额还款的,若已归还最低还款额,则发卡机构只对未清偿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利息,收取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贷款利息。
章程修改本是小事,但它透出的信息却值得持卡者注意:不同的信用卡,其透支部分的计息方式是不同的。
据了解,目前,银行信用卡在计算透支利息上都有“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的规定。所谓“免息还款期”,是指从发卡机构记账日至到期还款日的这段时间。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所使用全部款项的,就可享受免息还款,无须支付透支利息。而“最低还款额”是指使用信用时最低需要偿还的金额,通常为信用额度内消费款的10%。
但各银行卡的计息方式不同,最终计算出来的利息也不相同。
比如,修改后的牡丹国际信用卡就规定,持卡人未能在到期还款日之前(含)全额还款的,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已偿还部分计收自透支交易日至还款日的利息,未偿还部分自透支交易日继续计息。贷款利息按月计收复利。
而牡丹贷记卡(人民币卡)章程则规定,对按最低还款额还款的,发卡机构只对未清偿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计收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贷款利息。
这就是说,持卡人若按前一种方式计息,就要比按后一种方式多支付一部分利息,也就是已偿还部分自透支交易日至还款日的利息。
举例来看。持卡人张先生的银行账单打印日为每月5日,其到期还款日为每月25日。10月5日,银行为张先生打印的到期账单显示,从9月1日到10月1日间,张先生有一笔透支消费———9月20日,消费金额为1000元。因此,张先生“本期应还金额”为1000元,“最低还款额”为100元。
若张先生于10月25日前将1000元全额还款,那么在11月5日的对账单中,张先生的循环利息为0元;而若张先生在25日前只偿还最低还款额100元,则按照不同的算法,他的对账单中循环利息就不同了:按修改后的牡丹国际信用卡及招商银行信用卡的计息方式,张先生首先需支付未偿还的900元自9月20日透支日到11月5日对账单到达日的循环利息,然后再支付已偿还部分100元自9月20日透支日到10月25日还款日的利息。
若按牡丹贷计卡、农行金穗卡、中行长城卡等的计息方式,张先生则只需要支付未偿还部分,即900元的循环利息。也就是说,他不必再交已偿还给银行的100元的利息。
据了解,目前两种计息方式在国内并行,一些不了解详情的持卡人往往会同银行发生误会。今年6月,招商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冷先生就惊奇地发现,自己上月应还款731.28元,实还款731元,未还仅为0.28元,但透支利息却达10.7元。当冷先生向招商银行询问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招行实行的是前一种计息方式,即只要没有全额还款,不论已还多少,都按全部应还款(731.28元)计息。
所以笔者为此提醒您,两种计息方式其实都是可行的,选择何种计息方式可由各银行自行决定。消费者在透支消费时,最好先弄清所持信用卡的透支计息方式,以免交了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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