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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发行改革方案-债券论坛-金融界理财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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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4 23: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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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文章,果仁团队提出了债券信托式发行模式的设想,本期我们拟就该设想债券发行模式项下的债券相关法律文件及其与当前模式项下债券相关法律文件的区别做简要的分析,以进一步阐释我们所提出的债券信托式发行方案。
债券信托式发行项下的法律文件
在上期文章,我们已提出债券信托式发行模式之债券发行结构,并提出发行流程图如下:


基于上述发行流程,债券信托式发行项下的法律文件主要包括:

债券募集说明书
债券募集说明书将包含债券条款,并约定本期债券定向仅对特定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专用信托”)发行。由于债券直接持有人变更为单一的专用信托,投资人通过一个专用信托间接参与债券投资,债券的募集说明书的内容会因此发生比较大的变化。主要变化如下:
首先,专用信托成为特定债券的唯一持有人,其受托人/管理人(统称“受托人”)可直接代表专用信托处理与所持债券相关的事务,包括与债券发行人之间沟通、纠纷解决和信息披露相关事宜,故不再需要设债券受托管理人。相应地,原债券层面的法律文件之一《受托管理协议》已无必要。基于此,新模式项下债券募集说明书不再设“债券受托管理人”章节,该章节关于《受托管理协议》的内容亦可删除。募集说明书可设专章,说明专用信托的受托人基本情况、债券持有人(专项信托)的权利义务及其行使、履行方式。
其次,由于债券只有一名投资人(即专用信托),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再必要。因而原模式项下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内容删除,《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亦不复存在。债券采用信托式发行后,债券投资人可以在专用信托层面以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形式行使其权利,并由专用信托的受托人代表专用信托向发行人行使债券相关权利。
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债券发行主要条款(如期限、利率、增信机制等)、风险因素、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募集资金运用等内容将会继续保留,不会因债券采用信托式发行而变化。
基于上述,对于一般信用债而言,在信托式发行模式项下,债券层面法律文件不再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大会规则》该等文件涉及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经适当修订调整后直接体现在债券层面唯一的法律文件“募集说明书”之中。

专用信托募集法律文件
1
专用信托募集法律文件----信托计划募集法律文件
如专用信托采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模式,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规定,专用信托即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设立发行的法律文件包括:
1
信托合同
受托人制作专用信托的信托合同,以及专用信托的募集文件。除一般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信托合同条款外,信托合同将明确专用信托财产仅用于认购发行人发行的特定债券,且债券募集说明书应是专用信托的附件。同时,将当前债券发行体系下《受托管理协议》中约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义务,适当转化为专用信托受托管理人的义务;将目前债券持有人权利,适当转化为专用信托投资人的权利,规定于该专用信托的信托合同中。
2
信托计划说明书
3
认购风险申明书
2
资管计划募集法律文件
如专用信托采用资产管理计划模式,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专用信托即资管计划募集的法律文件包括:
1
资产管理合同
若专用信托采用资管计划模式,与参与信托计划模式相似,资产管理合同中将约定本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仅用于认购发行人发行的特定债券,并规定资管计划管理人、委托人之权利义务。
2
资管计划说明书
3
风险揭示书

债券承销协议
主承销商系连接发行人和专用信托的桥梁。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签署承销协议,在通常的债券承销规则基础上,约定由主承销或者主承销选定的机构作为管理人/受托人设立一个资产管理计划(信托性质)或者信托计划,并约定由专用信托认购发行人发行的全部债券。
在此模式下,债券承销商可以与专用信托的受托人是同一个机构,也可为不同机构。债券发行人可将此前统一支付的承销费用拆分为承销费及管理费,分别向专用信托受托人和承销商享有。
我们进一步建议,专用信托的受托人由债券主承销商或其关联机构之外的机构担任。这样可以使得债券主承销商与实际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机构(专用信托受托人)彻底分离,并且专用信托受托人还可参与到债券发行阶段,对主承销商起一定的监督作用。另外,当前实践中债券受托管理人因不收取报酬存在履责缺乏积极性问题。现将管理费用单独列出,专用信托受托人实际履行债券受托管理职责后,可收取一定的管理费报酬,其履职积极性将相应提高。

债券信托式发行与当前发行模式项下法律文件的异同
我们设想的债券信托式发行与当前发行模式项下法律文件的主要异同点如下表所示:


通过本篇文章,想必大家对债券信托式发行的基本结构与主要内容有了进一步了解。但对于采用债券信托式发行的必要性,各位读者们可能还有些困惑。下篇文章我们将就“债券信托式发行模式的优势”进行分析,说明采用债券信托式发行模式将解决当前债券发行模式中的哪些问题。
原文链接:http://bond.jrj.com.cn/2019/05/221016276062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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